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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將被檢測管段連接好,架好試驗水箱和連接水源及其管道。當被試驗管段為金屬管材時可采用鋼制堵板,如為非金屬管可采用砌磚封堵。
2、試驗水箱的架設高度當被檢測管道置于干燥上壤內時,其水箱試驗水位應高出該管段上游檢查井的管頂以上4m來進行滲水量測試。
3、當采用非金屬管材時,宜在充水浸泡24h后再進行滲水量測試。因混凝上管等管材在初充水時可吸收一定量的水,為準確計算滲水量可待吸水飽和后再測試。
4、充水時應打開排氣閥門,將管內空氣排盡,暴露全部試驗段的管口。充水階段滲漏嚴重者應馬上進行處理。
5、記錄試驗水位及時間,計算滲水量(根據(jù)單位時間內水位下降的高度和水箱的幾何尺寸計算)。對金屬管材及含有毒、含酸堿等廢污水系統(tǒng)則不允許滲漏水。
6、閉水合格后應及時排空管內的水,冬季施工時需采取防凍措施。
7、閉水試驗完畢及時回填管溝,回填土在管頂上50㎝以內采用人工夯填,回填土不得夾有塊狀物。冬季施工時應填暖土,管道周圍宜采用三七灰土夯填,填土層每次不宜超過50㎝。
8、管道系統(tǒng)中的構筑物應及時封井蓋,避免雜物掉入,堵塞管道。
根據(jù) 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 GB50628-2008,9.3無壓管道的閉水試驗 9.3.2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,臭氧選取,帶井試驗。并無準確嚴格數(shù)字,而9.3.6對管道內徑大于700mm是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閉水試驗前,根據(jù)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,按照市政施工規(guī)程要求,不影響其它用水:滲水量試驗時間30分鐘時:
1)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“量測”檢驗均已合格;
2)管道兩端的管堵(磚砌筑)應封堵嚴密,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。
3)試驗滲水量計算,可往下游充水,倒段試驗以節(jié)約用水;L)、牢固:注水浸泡;現(xiàn)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,下有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,不少于30分鐘,不得影響周圍環(huán)境,每km管道每晝夜?jié)B水量為Q=(48q)*(1000/:閉水試驗的水位,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,必須再回填前做閉水試驗,在侵泡管和井1~2天進行閉水試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