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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中國的“全國法制宣傳日”是每年的12月4日。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屆全國法制宣傳日。同時該日期也是國家憲法日,國家將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。
2、2001年4月26日,**中央、國務院轉發(fā)的《中央宣傳部、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規(guī)劃》確定:“將我國現(xiàn)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,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?!澳康氖且ㄟ^開展系列的宣傳活動,進一步在廣大干部群眾中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根本**的觀念、國家一切權利屬于人民的觀念、公民權力和義務對等的觀念、依法治國的觀念和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觀念。
3、國家憲法日也是全國法制宣傳日,將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,大力宣傳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務、基本原則、活動準則,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將有助于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、增強憲法觀念,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、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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