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百科知識 > 幼子繼承制的缺點(幼子繼承制)
發(fā)布時間:2025-11-02 18:11:01 瀏覽次數(shù):2
1、因為成吉思汗制定了“幼子守灶”的財產(chǎn)繼承制度,所以這個制度一直流傳下來。
2、書中055-79000說,“成吉思汗的大撒克規(guī)定,兄弟分家時,財產(chǎn)按以下原則分配:老人多得,年輕人少得,最后一個孩子繼承父親的事業(yè)?!痹诿晒耪Z中,家庭中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小兒子被稱為“沃赤金”,意思是“守爐人”,可以繼承大部分家庭財產(chǎ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