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百科知識 > 施工吊籃最新驗收規(guī)范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9-29 07:55:03 瀏覽次數(shù):2
電動吊籃配件懸吊平臺和懸掛機構的驗收(1)鋼掛機構有足夠的強度和穩(wěn)定性,無變形、開裂、破損等問題(不符合要求的懸掛機構禁止使用、不進行驗收)。
(2)配重的質量及塊數(shù)應滿足設計要求(一般為20塊,每塊25Kg),不滿足設計要求的應進行整改,否則不予驗收。
(3)懸掛機構挑梁外伸長度不超過1.5米,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整改,否則不予驗收,未經驗收的不準使用。
(4)懸掛機構的配重應固定加鎖,防止被搬走或移動。
(5)設備的零部件要齊全正確,安裝必須符合要求。
(6)設備懸掛機構的加強繩是否收緊。
(7)懸臂梁前支腿落點應牢固,不應落在雨棚、空心磚墻、空調板等非承重結構上。
必要時應進行承重計算。
(8)標準節(jié)連接螺栓、動力箱與吊蘭固定固定螺栓應緊固。
(9)吊籃結構框架銹蝕情況應仔細驗收,特別是底板部位,如發(fā)現(xiàn)銹蝕開裂,不予驗收,不準使用。
(10)懸臂梁與支架底座之間的螺栓或銷子,特別是后支架的銷子必須有銷緊防脫落措施。
(11)吊籃標準節(jié)連接長度不得超過設計長度三節(jié)。
(12)吊籃鋼絲繩上端超高限位、碰板應安裝齊全。
(13)平臺安全護欄應滿足高度要求:內側>800mm,兩端和外側>1100mm。
(14)吊籃懸挑梁安裝距離應稍大于吊籃長度尺寸。